中电(00002)液化天然气站拟独立管理,回报恐降
中电(00002)过去4年力争批建造价逾百亿元的液化天然气站出现变数,本周一(30日)首次公开,气站未必纳入《管制计划协议》下的资产,或设立独立规管架构,意味百亿投资未必可获近10%的准许回报。
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出席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时解释,就液化天然气站提出独立规管架构,主要原因是除了因中电面对供气不足外,香港长远或需要更多天然气发电,以配合改善空气质素,在香港只可建一个气站的情况下,气站属于基础建设,必须供其他人使用。
消息人士解释,若中电兴建气站并纳入管制计划协议,对用户不公平,因为中电股东既可享协议保证的准许回报率,又可收取开放气站给其他使用者的费用,即使收入最终回拨中电用户,始终是中电用户在补贴或承担气站的投资风险,这并不公平。
中电昨就此回应,只强调需要一个清晰、稳定及具高透明度的规管架构,并会向寻求更多资料。
邱腾华又透露,根据顾问评估,中电崖城气田供气量可用至2013年,2013年底才需要新气源供应。
另外,据悉,港灯(00006)造价数十亿元的L10燃气机组,亦未必在未来5年上马。这意味两电短期内均未必可藉资产膨胀赚取准许回报,分析员料可望减轻电费在新管制计划实施后,先减后加的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