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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炳湘:新地应减家族色彩 母亲是主席合适人选

郭炳湘:新地应减家族色彩 母亲是主席合适人选

  新地(00016)家族纠纷暂告一段落。新地前主席郭炳湘在纠纷后接受英国传媒访问时批评,新地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他父亲的年代,故应邀请更多独立、非执行董事加入董事局,并聘请适当人选出任公司领导层。他坦言,与两位弟弟就内地业务发展策略上出现争拗,并相信郭氏家族终有一日不再拥有新地控股权。

  郭炳湘早前接受英国《金融时报》专访时指出,现时新地董事局内主要由执行或非独立董事组成,这样往往在决策时,反映家族的看法。

  他认为,现时新地的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他父亲郭得胜年代的中国老派形态。在他父亲年代,新地只是一家小型公司,手头上的发展项目只有20、30个,员工亦不过数百名。可是,公司发展至今,员工数目多达两万名,管理项目几百个。

  内地策略与两弟分歧

  郭炳湘建议,新地刻下的家族管理纷争,不可能在其它大型跨国公司内出现;新地应该引入更多独立、非执行董事,且要让他们在董事局有更大影响力,为少数股东发声。此外,倘若在董事局另设家族委员会,在家族成员出现不同意见时,可以在委员会内解决。

  他承认,虽然新地管理层认同要加大在内地的业务投资力度,可是他与两位弟弟(即郭炳联、郭炳江)就发展策略上,却存在争拗。两位弟弟却认为应该发展住宅项目,但他认为新地应该专注投资高档商业物业项目,因为现时内地有数以百计发展商,他们在住宅物业发展经验,远远超过新地管理团队。

  他又认为,新地应该使到经营业务更多元化,包括进入旅游、保险等领域。新地应该物色适当人选出任决策管理层,这总比由家族成员担任的安排为理想。郭炳湘称,也许会有这样的一日,郭氏家族不再拥有新地的控股权。

  相信家族终失控股权

  对此,新地回应表示,公司所有重要商业决策,均由董事局决定,而董事局则由本地商界领袖及专业人士组成,确保有足够监管,保障股东利益。另外,新地所有部门均会向执行委员会直接汇报;执行委员会由7名执行董事组成,大部分并非郭氏家族成员。

  对于郭炳湘建议成立家族委员会,新地表示,该提议有违现代企业管治模式,所以不会考虑。同时,新地业务与郭氏家族事务是完全分开,公司所有重大决定绝非由一个人或郭氏家族所决定,任何业务拓展策略的重大变更,务必得到董事局的同意。

  此外,以投资规模、项目回报计算,新地在内地物业发展策略是平衡发展物业及商业物业,现时在北京的商业物业有apm项目,在上海则有IF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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